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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案】郭志辉、黄建堂涉嫌黑社会罪案

更新时间:2016-08-21点击次数:5322次字号:T|T
本案第一被告黄建堂,郭志辉系黄建堂外戚,黄建堂黑社会案是广州打击欺行霸市十大目标案件之首,也是当时近十年来广州两级法院受理人数最多的涉黑案。


辩护人:段长明律师



..案件背景:


本案第一被告黄建堂,郭志辉系黄建堂外戚,黄建堂黑社会案是广州打击欺行霸市十大目标案件之首,也是当时近十年来广州两级法院受理人数最多的涉黑案。

 


..辩护过程:


检察机关指控黄建堂自1995年起以成立实业公司为依托,纠集多名被告人,在从化市从事赌博、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以后吸收了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并通过开设赌场、经营娱乐场所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通过采用暴力、威胁、串通投标、行贿等方法非法获得房地产工程,壮大实力。由于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有组织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黄建堂亲戚郭志辉参加以黄建堂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指控郭志辉参与了黄建堂指使其和李某等持枪报复吴某致吴某、姚某轻伤的违法行为。


..辩护结果:


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郭志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期一年、故意伤害罪刑期九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结语:


一审判决后,同案人黄建堂等均提出了上诉,辩护人建议郭志辉二审自行上诉、自行辩护,以配合其他同案人上诉,然本案判决量刑结果远低于郭志辉及其家属预期量刑,郭志辉乐而忘他,不愿意上诉。


 


(编辑:南方刑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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