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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原告自食其果,夫妻共同债务惊天逆转!

更新时间:2016-08-04点击次数:2694次字号:T|T
借贷纠纷案件中,夫妻个人财产制下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第三人借款,夫妻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广泛的理论与实务的争议。本案中,一审判决个人财产制下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二审判决则完全逆转了一审判决结果,驳回了债权人要求偿还的全部请求。该案的胜利,对夫妻个人财产制下一方对外承担债务案件无疑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锲而不舍原告自食其果,夫妻共同债务惊天逆转!

 

【前言】

借贷纠纷案件中,夫妻个人财产制下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第三人借款,夫妻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广泛的理论与实务的争议。本案中,一审判决个人财产制下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二审判决则完全逆转了一审判决结果,驳回了债权人要求偿还的全部请求。该案的胜利,对夫妻个人财产制下一方对外承担债务案件无疑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案情简介】

20130422,一审原告黄*向法院起诉郑**和张焰(上诉人),称郑**20110323日因康*药店装修向其借款70万元拒不偿还,并提供了郑**签名的的《借条》,同时称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焰应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另,20110420日,张焰起诉离婚;20110614日,法院作出准予张焰与郑**离婚的《民事调解书》。

201433,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借款属实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作出了张焰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判决。

张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庭审后,张焰改委托段长明律师、李一鸣律师代理本案。

 

【代理过程】

根据张焰的陈述,代理律师向法院补充提交了能印证本案借款性质的重要证据,即郑**所涉的另三起借贷案材料、郑**向张焰借款偿还赌债、高利贷的借条、郑**无钱还赌债、高利贷到张焰的康*药店打砸闹事的公安治安调解材料、张焰两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和裁判文书,在仔细研究、分析本案全部材料后发现本案存有几下疑点:

1)张焰与郑**在婚姻存续期间公证实行夫妻个人财产制,并严格遵守了个人财产制约定;

2)张焰两次离婚的起诉理由都是郑**赌博恶性不改导致大量赌债和高利贷;

3)郑**因赌债、高利贷多次向张焰借钱并打砸张焰经营的药店以胁迫张焰借钱;

4)黄*(一审原告)除借条证据拟证实现金借款外,没有银行流水证据证明其资金流转事实。

据此,代理律师提出以下代理观点:

1、上诉人与郑**婚姻期间在经济财务上严格遵守了夫妻个人财产制,上诉人的大量证据证明本案借款没有用于上诉人的药店,其药店也没有装修的事实;

2、本案实质是郑**与黄*恶意侵吞、侵害夫妻财产制下上诉人的个人财产,郑**本案涉嫌诈骗罪,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本案借款金额巨大以现金交付不合常理,黄*应提供出借款项时提现的银行流水证实其提取现金并交付的事实,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责任;

4、上诉人已举证证明本案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知晓本案借款及借款用途进一步举证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责任;

5、本案裁判结果对民间借贷的理性引导、夫妻一方向第三方借款的性质具有指导意义,本案裁判应当慎之又慎,裁判结果应当对社会公平、夫妻个人财产保护予以正面正能量回应。

审理期间,二审法院认为法院没有审查本案是否构成犯罪和没有移送公安的权利,驳回了上诉人请求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申请,并以庭询方式告知上诉人,代理律师当庭对驳回理由提出异议并据理力争,认为根据《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查处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法院不能无视本案郑**与上诉人离婚的事实和原因、不能无视郑**与上诉人有财产公证的事实,不能无视郑**到上诉人药店闹事和借款的事实,不能无视他人任意侵害夫妻个人财产、转嫁借款风险给夫妻另一方。并将上述补充代理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二审法院。

 

【惊天逆转】

经过漫长的长达近两年的诉讼,20162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一审原告黄*未尽证明实际履行了支付借款义务的举证责任为由撤销原判并驳回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本案二审成功逆转了一审判决结果。

 

【胜诉感言】

本案上诉历时近两年,可谓漫长而跌宕,特别是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要求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的请求时,代理律师意识到合议庭对本案有粗糙裁判的兆头。

为引起合议庭对本案裁判的重视和谨慎,代理律师结合法律规定,针对法院驳回申请的理由,详细阐述了若本案涉嫌犯罪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是法院的职责,并重申本案裁判若机械适用和理解法律将导致社会公平缺失、助长他人任意践踏损害夫妻个人财产制的无过错方财产。

综合本案来看,本案一审原告的借条证据使上诉人在本案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代理律师在二审中只能就一审原告借条证据的瑕疵或证明力进行反驳,并通过提交郑**向上诉人借款偿还案外高利贷和赌债、上诉人药店没有装修的证据来反衬和弱化一审原告借条证据的证明力。

同时,代理律师逆境力驳,对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职责亦据理力争、重视回应,终于取得了本案的胜利逆转。


(编辑:南方刑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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