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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毕至探讨刑事司法,共赴鹭岛迎接机遇挑战 ——庆贺2016首届鹭岛刑事

更新时间:2016-08-03点击次数:5210次字号:T|T
北京市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委会主任、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理事长丁一元主任,于7月23日携部门律师团队出席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
编者按:北京市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委会主任、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理事长丁一元主任,于7月23日携部门律师团队出席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

群贤毕至探讨刑事司法,共赴鹭岛迎接机遇挑战
——庆贺2016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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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于厦门君泰酒店隆重召开。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是由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刑辩研究中心、华南虎刑辩联盟、集美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的深层次、高规格的论坛。论坛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等知名学府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尚权律师事务所等多家知名律所刑事辩护领域的知名律师与公检法一线的实务工作者,大咖云集,论坛现场热闹非常。
 
早8时30分,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正式揭开序幕。本届论坛的主持人为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邱祖芳律师的助理郭卫红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丁一元律师的助理熊昊堃。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执行主任、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南虎刑辩联盟常务理事、同时也是本次论坛的总策划,邱祖芳律师为大会致欢迎词并宣布本届论坛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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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带来了题为《律师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之诠释》的专题讲座,围绕“律师与委托人:到底应该谁说了算”、“委托人与律师的关系模式为何”两个核心问题,并结合相关案例,深入阐释了“以委托人为中心原则”的适用与理解问题。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昌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少华律师、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龙元富律师对许身健教授的演讲进行的点评,引起了在座公检法司人员和律师们的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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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昌盛教授,则围绕着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层层深入、引人深思的主题演讲,北京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钟强,集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贵森对此进行独到的点评,各方精彩阐述高潮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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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茶歇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王水明教授将大家的思绪引入了刑罚领域,带来题为《国际死刑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的专题讲座。讲座从“国际死刑存废之争”讲到了“我国死刑限制的对策”,发人深省。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北京蓝鹏(厦门)律师事务所顾问黄永盛律师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商事犯罪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委员张雨律师对此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引发与会人员思考。至此,上午议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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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午间休息,下午的会议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法学教授、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权威学者、知名人权法专家刘志强开场,其演讲的主题为:《人权法规制下刑事诉讼重构》。刘志强教授从“人权概念的核心要素”、“重构人权法规范关系”、“解读刑诉法下三种人权语境”、“规制人权司法保障议题”、“勾连刑诉法与最低人权标准”五个方面展开,提出了现行刑事诉讼法没达到国际最低的人权标准,基本人权在刑诉法上应予完善落实的观点,并回复了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阜、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刘雷的点评,其中关于被害人权利是否属于人权保护范围的争论,引发了全场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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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论坛的专家主题演讲,本届论坛还设置了征文环节,围绕着实体法、诉讼法、律师职业伦理三个主题,共设置15个议题,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近百篇论文,经过8位特邀专家的层层筛选,由第三方学者最终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9篇,共18优秀稿件(获奖名单附后),每篇获奖论文的作者依次获得由鹭岛刑事法论坛组委会颁发的300020001000的丰厚现金奖励。一众教授与知名律师分别为到场的获奖者代表颁奖并发放奖金,合影留念。
  在颁奖典礼后,论坛组委会在本次论文征文中选取7篇优秀作品与与会人员交流研讨,由7位优秀论文代表进行短小精悍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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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峰教授主持第一单元,主题为“审判”的专题报告。丁一元律师、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余秋琳、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审员黄莉花分别对论文《论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刑事瑕疵证据补救程序探讨与展望》《个案正义的“暗门”:法官酌定减轻处罚权透视——以44例上报最高院审核的“特殊情况”案件为分析样本》进行介绍,中国法学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犯罪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游伟,厦门大学讲师郑金火围绕几篇论文的核心议题,做出了精彩的点评。      
 
第二单元的报告主题为“辩护”,由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方权教授主持。贵州大学法学院王春丽,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吴舒婷,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金鑫,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许义娜,分别对优秀论文《辩护律师向被追诉者核实证据问题研析——兼与朱孝清先生商榷》《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之路——以保障被告人权利为视角》《艰难中缓步“迈进”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以无罪率为视角探讨司法现状下经济类犯罪刑案的有效辩护》进行阐释,黄永盛老师、华侨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白晓东,进行了犀利而独到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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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委会主任、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理事长丁一元主任为会议致闭幕词,宣布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获得圆满落幕。
 
论坛主题演讲实录,请关注刑辩前线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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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首届鹭岛刑事法论坛获奖名单
 
一等奖:

1、《论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刑法保护——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作者:陈建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官)
2、《辩护律师向被追诉者核实证据问题研析——兼与朱孝清先生商榷》(作者:王春丽,贵州大学法学院;姜建高,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3《个案正义的暗门:法官酌定减轻处罚权透视——44例上报最高院审核的特殊情况案件为分析样本》(黄莉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审员;熊中文,清流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黎建泉,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等奖:

1、《论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作者:丁一元、熊昊堃,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2、《论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作者:廖明航、张朝炼,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3、 《被刑事追诉之人辩护权的保障——以刑事冤假错案中的辩护权保障为研究视角》(作者:赵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研究室调研员)
4、 《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之路——以保障被告人权利为视角》(作者:吴舒婷,将乐法院刑庭书记员;雷桂旺,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5、 《冲突与平衡:刑事被追诉人——阅卷权问题研究》(作者:李琛,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6、《减刑假释的审判方法——以信息化标准流程为实例的探索》 (作者:吴星,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副处长;邓淑萍,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三等奖:

1、《高效的公正:虚假诉讼的审前过滤——虚假诉讼入罪的前瞻性思考》(作者:丁鑫、吴凤香,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法院)
2、《食品监管渎职罪危害结果的司法认定——从有法可依到有据可判》(作者:郑景上、黄吉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3、《艰难中缓步迈进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作者:金鑫,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4、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作者:张德强,河北省南皮县法律援助中心)
5、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方式下刑辩律师如何进行交叉询问》(作者:赖建平,浙江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
6、《以无罪率为视角探讨司法现状下经济类犯罪刑案的有效辩护》(作者:许义娜,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7、《刑事瑕疵证据补救程序探讨与展望》(作者:余秋琳,吴芳,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8、《从苹果叫板”FBI事件反思我国刑事有证搜查制度》(作者:屈舒阳,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9、《从沉默到发声:刑事证人保障机制的虚化防范——证人保护制度建设为展开》(作者:廖生福,黄斌,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dcm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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