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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常见误区

更新时间:2021-04-09点击次数:1510次字号:T|T
现实中,侦查民警往往在刑事拘留30天即将届满几日内才会呈请相关部门或领导,这是体制习惯。此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相关部门或领导才容易看到取保候审意见,才有可能采纳取保意见。在此之前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往往侦查民警看也不看直接就决定不予取保,也不会把取保申请意见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过目。因此,在刑事拘留期27至30天时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机会通常会远大于在此之前申请取保候审。



笔者刑事辩护十余年,刑事咨询中最常遇到的问题是“能不能取保?”或“有没有关系把人弄出来”,更白的可能就是“取保要多少钱?”。这些理想主义的问题,律师回答能取保或答应找关系,则涉嫌虚假承诺甚至犯罪,如果回答不能取保或没有关系,则当事人立即会对律师失去信任。那么,律师应当如何回答当事人这些理想式问题,才能获得当事人认可呢?答案当然是向当事人澄清取保候审的误区:

误区一:申请就能取保

答案:港剧看多了,大陆可是羁押主义。

申请取保候审,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要求的申请行为。同意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是指办案机关同意或采纳了取保候审申请,而决定取保候审。

咨询中,通常有律师在面对当事人提出“能不能取保?”的问题时回答称“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当事人往往会误解为“可以取保候审”,殊不知,“可以申请”不是“应当”、或“应当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当然可以依法提出,但是办案机关是否会同意候审申请呢?

误区二:花钱找关系能取保

答案:关系也未必,还有坐牢风险。

中国老百姓对花钱找关系有着根深蒂固的执着,家人被抓或犯了罪,很多老百姓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关系把人弄出来或取保出来,找律师的时候甚至第一句话就是问“有没有关系可以取保”。

亲属涉嫌犯罪被抓,家属提出花钱找关系,显然是在亲属涉嫌违法,家属接力违法。中国有句古话,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事发,亲属被抓进去了,家属也被抓进去了。另外一面,律师打点关系,若实施了则构成行贿,若未实施则构成诈骗,有多少律师敢为了区区几万几十万的律师费而置判刑风险和终身禁业于不顾?——专业的律师都是靠专业和责任来争取当事人取保,找关系往往只会给律师和家属带来灾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年春节前,笔者接待一强奸案咨询,嫌疑人是某职高在校生,接受社会混混指令向某女生追债过程中,强制女生脱衣拍摄不雅照并欲发生性关系,因女生正值生理期未得逞并案发,嫌疑人舅舅在当地交警系统上班,家属几乎只针对找关系办取保提出咨询,笔者委婉拒绝。后家属打电话给笔者,称其交警弟弟找关系后不仅没有取保成功,更导致案件立案侦查不到10天就移送检察院逮捕了(正常一般30天才会移送检察院呈捕)。

误区三:民警能决定取保

答案:警察锅哥办案不定案。

实践中,刑事案件通常由辖区派出所、经侦队或刑侦队侦查,侦查民警通常只负责调查取证,在案件批准逮捕后,广州地区案件转交预审大队侦查,其他没有预审大队的地区可能仍是原来的侦查单位侦查。因此,除广州预审大队侦查阶段的案件取保候审由预审大队领导审批外,其他侦查单位侦查的案件通常都是由当地公安局法制科领导审批,侦查民警对取保候审几乎没有决定权。

误区四:轻罪案件必然取保

答案:轻罪亦需辩护,取保亦要争取。

很多当事人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应当能取保。如前述强奸案咨询,虽然强奸罪属实暴力犯罪,但由于嫌疑人是职高在校生,亦未得逞,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取保候审确实有很大机会。但机会大,不等于必然取保。轻罪案件取保机会大,也要深入研究、专业撰词、全力争取,才能让机会变成结果,不是轻罪案件简简单单就能获得取保。事实上,无论是法制科、预审大队民警还是检察院检察官,每天可能都要处理好多起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几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同案嫌疑人的案件,民警、检察官几乎没有时间详细看卷,又自私可能轻易决定取保、不呈捕或不批捕。

误区五:不承认或不认罪更易于取保

答案:证据没固定就取保,警察锅哥怎么办。

恰恰相反,嫌疑人不承认或不认罪,办案机关往往认为嫌疑人态度差、社会危险性大,同意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更底。这里不是提倡嫌疑人认罪或承认事实,而是指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明显掌握犯罪事实前提下,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拒不认罪,就会很大可能丧失取保候审的机会,办案机关基本证据都没有固定怎么可能同意取保。

但对于没有指控事实行为的嫌疑人坚持无罪辩解,及虽有指控事实且嫌疑人认罪但法律上不构成犯罪,本质上都不影响最终无罪的结果或取保的可能。

因此,没有指控事实行为嫌疑人自然应当坚持无罪辩解,嫌疑人承认指控事实并认罪但法律上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嫌疑人或家属也无须过度担心其认罪。

误区六:民营企业家更可能取保

答案:企业主不是企业家,要想更可能,先成企业家。

2016年底,中央相继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应受到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个人的人身自由不被随意侵犯和剥夺。很多家属以为自己亲人开办企业应当依据中央上述规定等精神予以取保候审。但现实通常会打脸,为什么?

其实原因很简单,企业主不能随意定义为企业家,企业职工或股东也更不能简单定义为企业家。企业家是指对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富有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敢于冒险,善于创新,企业家代表的是一种有眼光、有胆量、有组织能力的素质。企业家对社会通常在经济、就业、税收、技术甚至生产力革命等突出贡献。

而一般公司法人、总经理、董事长或厂长等经营者不具有上述冒险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他们只能称作为企业主。

误区七:退赃退赔或取得谅解应取保

答案:增加取保成功机会不等于应取保。

退赃退赔只是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一个考量因素,并非决定因素。被害人谅解也是。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确实可以增加取保的机会,但现实中绝大多数案件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后取保的情况仍然很少。一方面能不能取保与案件性质、案件情节密切关联,另一方面前已述及,经办人员往往没有时间详细阅卷和分析案件,而专业的辩护意见或取保意见往往可以让经办人高效了解案件全貌,一个取保候审往往需要多种条件情节叠加,才能取得成功。

误区八:申请取保越快越好

答案:冷静,伏击取保才是正道。

前已述及,侦查民警几乎对取保候审没有决定权。但侦查民警可以呈请相关领导或部门是否取保、是否呈捕,然证据没有固定、嫌疑人供述基本事实没有有效收集的情况下,侦查民警是很难呈请相关领导或部门取保的。现实中,侦查民警往往在刑事拘留30天即将届满几日内才会呈请相关部门或领导,这是体制习惯。此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相关部门或领导才容易看到取保候审意见,才有可能采纳取保意见。在此之前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往往侦查民警看也不看直接就决定不予取保,也不会把取保申请意见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过目。



作者:段长明,广州盈科刑事部副主任、执业纪律副主任 (编辑:南方刑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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